無錫遺體運送--圓墳、燒七、燒百天、燒周年、燒三周年解析
1:自古中國喪葬習俗有:出殯日起三天原墳的習俗,即:在墓地下葬的需到墓地,上梁、擺供品、上香、踩院子、燒紙等程式。(骨灰盒在殯儀館寄放的,只擺供品、上香、燒紙)。
2:人死之日起,每七天燒一次紙,燒七次,過七殿,共七七,四十九天,此為燒七(也叫:做七或犯七)。本日的人們往往將做七轉變為四次,即:一七(被三天原墳所代替)、三七、五七、七七、(只燒單數,燒大七)。按兇事習俗,燒一七、七七、以死者兒子為主,稱做:有頭,有尾;三七、以死者兒媳為主;五七、以死者女兒為主。(燒五盆紙花)。按兇事習俗,燒七(做七)。
另有分外需求一說的是犯七。何謂犯七?即是從歸天之日以陰歷推算,如果逢七之日與初七、十七、二十七這些日子重合,就叫犯七,好比三七與這些日子相合,即是犯了三七。有道是:“亡人不犯七,活人沒飯吃”,意義是說,犯七有益于活人,但亡人卻會因此而受罪遭難,因此,遇此環境,活人需求為亡人消災救難,也即是需求上墳為亡人淋七。以山西為例,其詳細的做法是:用麻紙剪紙人,其數量是比亡人之壽多三個,扎于谷桿上,還要剪一把傘,一架梯子,一座橋。把這些紙人圍成一圈,扎到墳頭,中心放傘、梯和橋,而后用水澆放有核桃和棗的漏瓢以淋紙人,并虔敬地念各種提示亡人的話語,如躲雨了,過橋了,打雷了等等。
從死者咽氣之日算起,每7天為一“七”,“七七”以內,孝子不睬發,不修面,稱為“囚七”。每“七”均需上墳為死者燒紙錢,尤以“三七”、“五七”、“七七”非常緊張。七個“七”中如有一個以上的“七”與陰歷日期中的“七”相符合,稱為“犯七”,如果沒有“犯七”,孝子則要在“復山”前討足一百戶人家施舍的米,用來在“復山”那天召喚前來致祭的親友。
3:燒百天、燒周年、燒三周年的作用:人死到陰曹九泉后,公有十位王官(陰府之審查官)和四位審訊官,其職是:將亡者提詢,以生前所作所為,善善、惡惡、加以偵訊,公有十位王官,掌理十殿,開始要過前七殿:第一殿秦廣明王、第二殿楚江明王、第三殿宋帝明王、第四殿伍官明王、第五殿閻羅帝君、第六殿卞城明王、第七殿泰山明王、后代燒七,有望父母在陰司能平安舒服,過王順利。做七拜明王,查其生前|“善悪”的行蹤,四十九天后移送陰曹法院經四審,每旬日為一旬,調審一次:一審,(頭旬,第五十九天)崔氏判官;二審,(二旬,第六十九天)李氏判官;三審,(三旬,第七十九天)韓氏判官;四審,(四旬,八十九天)楊氏判官;再過一旬即是九十九天燒百天(叫做短百天,長周年),再拜,第八殿平政明王、燒一周年拜,第九殿都會明王、燒三周年拜,轉輪明王后、決意怎樣投生。www.bsptfw.com